河北省廊坊市社会投资新建产业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
从廊坊市行政审批局获悉,今年2月23日,《廊坊市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审批改革指导意见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实施目前,廊坊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运行着拿地开工的整个审批流程一批审批事项正在探索取消纸质申报材料,实现一张表,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受理,一次办结
《指导意见》适用于投资主体相对明确,企业注册手续完备,由各县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和全市各类管理园区管委会邀请的一般(非高风险)产业项目。
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卸,以及金属冶炼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项目,房地产和商业项目。
要实现一拿地就开工,首先要立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规划和生成,建设单位要提前编制文本项目所在园区管委会应协助项目单位按照既定的规划条件和标准,优质高效地编制工程设计方案及相关评估报告,并协调相关部门在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前,按规定履行方案服务协作和联审其次,利用项目办理相关土地手续的窗口期进行模拟审批审批部门应视项目单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对项目单位申报的审批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进行模拟审批根据已有资料,在项目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完成所有模拟审批手续土地出让公告发布后20日内,项目单位应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并根据工程设计方案预审意见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证书最后,征地时开始施工项目单位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后,可到当地建设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领取投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全套审批手续一次到位,实现一拿地就开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实现一征即开工,各县积极制定推出多项措施设立新建工业项目专项审批区,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引导,积极推广应用拿地开工审批模式,重新梳理新增工业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精简优化,删除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必要审批程序,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认真梳理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材料,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备案等事项,进一步实现清单外无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容差受理和虚拟审批与实质审查相结合等方式,积极提高审批运行效率,加快推进工业新项目实现一拿地就开工,加快推进区域考核工作,加强考核成果共享推广应用,减轻企业工作负担,加快产业项目生成,积极准备工业用地,加快待出让土地的征收和平整,完善地块内道路,水,电,气,通讯,围挡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使土地成为干净地和准备地,全面推进新建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
截至目前,廊坊四县18个社会投资新型工业项目已申请或准备申请征地开工模式审批。
下一步,廊坊市行政审批局将督促各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化社会投资新产业项目拿地开工审批改革同时,鼓励各县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推广,复制新的改革举措,加快改革进程,全面推进拿地开工审批模式开花结果廊坊市工改办将定期通报各县拿地开工审批改革进展情况,加快推进全市新增工业项目审批改革走在全省前列,为优化廊坊营商环境,加快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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