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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之科创属性研究信科移动行业归类或不当核心事项披露极具误导性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2-04-09 14:40    阅读量:6714   
IPO之科创属性研究信科移动行业归类或不当核心事项披露极具误导性

出品: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

作者:IPO再融资组/钟文

近日,证监会在立法计划中提到: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此举旨在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为全面实行注册制打下法律基础。

2019年7月,科创板开市,率先实行注册制。科创板不仅与注册制同日而生,还与科创属性相生相应。可以说,科创属性是科创板企业最本质的特征,同时也是科创板企业独有的特征。

截至3月31日,科创板共有13家拟IPO企业上会直接被否,与科创属性相关的有9家,占比69.23%,接近7成。因此,拟在科创板IPO的企业必须具备真正的科创属性。

何谓“科创属性”?按照现有监管审核规则,科创属性可以概括为“1+1+4+5”。第一个“1”是科创板支持的行业;第二个“1”是科创板支持的方向;“4”是指4项一般性评价指标;“5”是指在不满足4项一般性特殊指标的情况下,可以参考的5项例外评价指标。

关于科创板支持的行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4条规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应当属于7类行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详见下图)。 科创板还列举了行业“黑名单”: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

从形式上看,拟登陆科创板的企业在形式上都会符合《暂行规定》的要求。但也有部分企业通过不当地行业分类进而提交科创板IPO申请,比如近日递交申请的信科移动,公司移动通信技术服务收入占比在50%以上,可公司将自己归为“通信系统设备制造”行业。技术服务与设备制造属于一个概念?

行业归类或不当

招股书显示,信科移动主营业务分为移动通信网络设备、移动通信技术服务两类。2018-2020年、2021年上半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1.5亿元、44.88亿元、45.27亿元、14.57亿元,下降趋势明显;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6.05亿元、-16.37亿元、-17.52亿元、-6.2亿元,连续多年巨额亏损。

信科移动称,集中有限的资源持续投入到以TDD技术为代表的中国移动通信国际标准及底层核心技术的研发中,但也带来发行人在产业化、供应链搭建、市场开拓以及服务能力的投入不足,加之历史上TDD技术生态体系的成熟度低,未形成足够大规模的市场化应用,前期投入回收严重不足,该等因素共同导致发行人尚未盈利。

分业务看,信科移动移动通信技术服务收入占比较高,2018-2020年、2021年上半年的收入分别为27.79亿元、26.03亿元、24.5亿元和7.66亿元,收入占比分别为54.05%、58.11%、54.24%和52.68%。

尽管移动通信技术服务收入占比高,移动网络设备制造收入占比低,但信科移动将自己归类于通信系统设备制造业。招股书显示,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信科移动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C3921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而以移动通信技术服务为主业的信科移动的同行上市公司,中贝通信和润建通信皆将自己归类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与信科移动明显不同。

那为何信科移动要将自己归类于收入占比较低产品所属的行业?重要原因是“通信系统设备制造”属于科创板推荐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而“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并不在科创板推荐名单中。

信科移动称,行业定位为“通信系统设备制造”具备合理性:一是移动通信网络设备业务是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核心;二是移动通信网络设备业务是发行人未来发展的重心;三是移动通信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和毛利占比较高具有暂时性。

或许信科移动通信网络设备业务未来收入占比能超过50%,但报告期内移动通信技术服务收入占比最高,这会引起市场对其行业分类的质疑。

核心事项披露极具误导性

在2021年12月最早披露的招股书中,信科移动称报告期内使用核心技术的产品和服务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超90% 。

而上文提到,报告期内移动通信技术服务业务产生的收入占比高,利润贡献占比大。移动通信技术服务业务中基础性、重复性的劳务工作由劳务供应商完成,劳务采购金额分别为19.73亿元、 19.55亿元、18.91亿元和8.15亿元,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3.69% 、54.1%、43.52%和52.73% 。

令人疑惑的是,主要依靠基础性、重复性劳务的移动通信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占比超过信科移动收入的一半,那靠公司核心技术带来的收入为何能超过90%?

信科移动在回复上交所问询的公告中称,将移动通信技术服务领域内的无线网络建设、移动通信网络运维等细分业务纳入到核心技术带来的收入,占比超过90%;如果不将上述两项简单劳务工作较多的业务归为核心技术带来的收入,那占比在50%左右。

既然信科移动明知无线网络建设业务以及移动通信网络运维业务主要依靠基础性、重复性的劳务工作,那为何在预先披露的招股书中称核心技术收入占比超过了90%?公司这种表述带显然有较大的误导性,因为核心技术带来的收入占比决定着公司“硬科技”的成色,这样夸大公司技术含量的数字会影响投资者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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