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峰电子:铜峰电子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8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 14 点30 分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399号铜峰工业园公司办公楼一楼二号接待室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 | 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2022年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399号铜峰工业园办公楼五楼证券投资部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4,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399号铜峰工业园办公楼五楼证券投资部 2,邮编:244000 4,传真:0562—5881888 5,联系人:李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代表本单位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