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股份: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
未达成的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实现情况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lt,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gt,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lt,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gt,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推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日前,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215,100股股票已于2021年2月1日非交易过户至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
日前,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lt,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gt,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修订lt,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gt,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范围及第二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日前,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修订lt,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gt,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重新修订lt,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gt,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的基本原则,重新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范围,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及未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的处置方式等相关要素,并重新修订《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本次重新修订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的事项尚需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2日,2021年1月7日,2021年2月2日,2022年3月1日和2022年3月12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根据《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2年2月1日届满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实现情况
根据《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 | 解锁时间 | 解锁比例 |
第一个解锁期 | 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 | 50% |
第二个解锁期 | 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 | 50% |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 业绩考核指标 |
第一个解锁期 | 公司2021年的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 |
上述净利润考核指标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公司及子公司考核期内全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基金所涉及的股份支付影响数值,且剔除考核期内商誉减值的影响数值。
当期业绩水平达到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每期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方可解锁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则未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均不得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原认购金额加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之和与售出净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属于公司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696,726.8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并剔除相关影响数值后仍为亏损,所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设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全体持有人50%的持股份额,将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予以权益处置分配,即以原认购金额加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之和与售出净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属于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尚在存续期内,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上述敏感期是指: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至公告前一日,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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